關於敦化 About Tun Hwa

敦化國際智慧產權事務所成立於西元1991年,秉持著誠信、專業、永續經營的態度,與世界各國同為處理智慧產權等相關法律之專業團隊建立全球性的服務網路。

歷年來,敦化已代理客戶於台灣、大陸、香港、日本、泰國、新加坡、印度、俄羅斯、加拿大、美國、智利、歐盟、芬蘭、丹麥、英國、德國、法國、沙烏地阿拉伯、南非、澳洲、紐西蘭等110餘國辦理其智慧產權的權利延伸及保護。 有感於國內外科技日新月異、各國相關法令之修訂更替,敦化亦不定期對所內從業人員施以同步的教育訓練,並就相關判例之見解進行研討,以便完善達成客戶之委託及降低不利於案件之風險。

服務的客戶 Clients Service
智權新知 NEWS
商標小知識
中國大陸商標三年未使用撤銷(撤三)
一. 關於撤三
1. 定義
中國商標法第49條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2. 目的
為了鼓勵和督促商標權人使用其註冊商標,否則將是對有限的商標資源浪費。
3. 程序
由申請人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若無人提出申請,商標局不會主動去撤銷一個已註冊的中國商標。
而商標局收到申請,原則上於9個月內作出決定,若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經國務院工商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3個月。
03
Apr. 2025
專利小知識
淺談技術概念如何符合申請專利之專利保護標的
從專利法的角度來看,要讓「技術概念」補足至符合申請專利的專利保護之標的(如台灣專利),關鍵在於如何將技術細節轉化為符合專利法要求之可專利標的。
也就是說,「技術概念」必須考量專利適格性、可專利性要件(符合專利的新穎性、進步性、產業應用性)、以及技術公開的範圍與保護策略規劃,如此,才得以確保專利申請具備法律效力與商業價值。
根據《專利法》第21條至第24條的規範所載,申請專利的技術必須具備「技術性」,並非單純的商業模式或數學演算法而已。
13
Mar. 2025
服務項目 SERVICE

國內外專利、商標、著作權、積體電路布局之申請註冊、仿冒案件訴訟及救濟。

國內外智慧財產權之侵權仿冒案件、侵權產品扣押、權利金索賠等相關之民刑事訴訟。

智慧財產權之買賣、授權、移轉、設定質權等諮詢處理。

智慧財產權之授權、舉發、訴願、行政訴訟等案件。

專利調查、技術比對、侵權鑑定、迴避設計、專利分析、調解與訴訟。

協助企業建立專利管理制度與專利地圖佈局之建構。

涉外智慧財產權經營及有關法律事項。

受任法律及智慧財產權技術法令之常年顧問。

訂閱電子報